中国医学创新杂志

期刊简介

  《中国医学创新》杂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国医学创新》杂志社编辑出版的国家一类医学科技综合性学术期刊。本刊所发表文章已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并全文录入“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电子版。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4-4985,国内统一刊号CN11-5784/R。国内外公开发行,邮发代号82-189。《中国医学创新》杂志秉承“创新、跨越、引领、发展”的办刊方针,以“支持创新研究、促进成果转化、倡导百家争鸣、推动交流合作”作为办刊宗旨,充分展示和交流我国医学领域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和技术应用的最新科研成果,及时发布国际医学研究和临床技能发展动态,不断推进医疗卫生科技进步,增强我国各级医疗卫生部门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卫生科技创新能力,为促进我国各级医疗卫生和医疗科技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专利可以转让吗?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

时间:2023-11-14 09:19:51

先说结论,专利可以转让,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在职称评审中,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


然而,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


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

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因此,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以确保其可用性。